抗日战争时期,一个青年女子由于追求物质享受而堕入敌特组织,干了一系列特务勾当。最后,当她在临难不屈的共产党员的精神感召下,有所觉悟时,却被敌人杀死。 影片根据茅盾同名小说改编。在40年代后期,影片编导曾计划把作家茅盾这一创作于40年代初并在当时产生广泛影响的作品搬上银幕,因政治环境不允许未能实现。 上海解放后,文华影业公司将其列为重点剧目投入摄制。影片对女主人公赵惠明的处理,创作者曾经过认真考虑。赵惠明是特务,又是失足者。她是个思想性格复杂、内心冲突激烈的人物。 影片于1950年冬上映,受到观众欢迎。不久报刊有文章提出影片对赵惠明“过于同情”的批评,认为与当时正在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方针政策不相吻合。影片即不予放映。
在一次酒醉后的邂逅之后,来自一个资金拮据、日益分裂的同性恋橄榄球俱乐部的两名男子近乎梦游般地坠入了爱河,但他们必须隐藏日益增长的情感,否则就可能会毁掉他们热爱的俱乐部。